| 汝城县商务局“家电下乡”推广工作情况汇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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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7-07 16:22 文章来源:汝城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调研 |
“家电下乡”是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,拉动内需,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;是继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利民工程。做好“家电下乡”推广工作,对于扩大农村消费,提升农民消费质量和生活水平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。
一、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总体情况
根据国家商务部、省商务厅的总体部署,我局认真研究,率先谋划,经过充分准备,于09年元月17日正式启动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。截止6月24日,全县共进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59家,其中:县城16家,乡镇43家。共销售家电产品3838台(部),其中冰箱约1973台,彩电833台,洗衣机1003台,手机17台,热水器12台,销售金额605万余元,已补贴到位54万余元。其销售总量一直居全市11个县区之首,3、4、5三个月销售总量均占全市总量35%以上。是全市启动较早、工作最实、销量最多、秩序最好的县,多次受到了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。
1、广泛宣传,确保惠民政策深入民心。要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,首先要让国家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。我们一方面通过汝城电视台发布公告,利用人大、政协会议发放宣传资等方式进行宣传,共印发资料5000份,重点宣传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、补贴原则、补贴内容、补贴兑付方法等,使广大农民群众对相关政策、操作程序有了充分的理解;另一方面,我们督促中标销售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解答农民朋友的疑问,激发农民群众的购买热情。通过多角度、全方位的宣传,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认识和了解,增强购买“家电下乡产品”的积极性。元月17日,县政府在我县首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—星诚家电有限公司举行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仪式,把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推向高潮。当天的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,广大农民踊跃购买冰柜、冰箱、洗衣机等家电下乡产品,当场成交额10多万元。群众纷纷表示将充分利用好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,结合实际,购买适合自己的家电,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。
2、坚持标准,确保销售网点服务质量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审批备案是整个推广工作的基础,时间紧,政策性强,工作量大。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对企业销售网点的硬件设施、经营规模以及开具发票、社会信誉度等各方面进行实地调查,严格按照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应具备的4项条件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网点我们不设卡限制网点总量,积极受理申请,高效审批通过,尽可能扩大全县销售网点覆盖面;对不符合条件的网点,如电信系统24家网点不能开具正式税务发票,我们不予通过,并耐心解释,由于正确把握了审批备案原则,确保了我县销售网点的质量,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。截至目前,全县审批通过销售网点59家,并已通过商务之窗、汝城公众信息网、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,由我局按照家电下乡统一标示进行了“家电下乡指定店”授牌并组织了网点人员业务培训。
3、加强监管,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实惠。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,我们狠抓了对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督管理,确保销售工作井然有序。一是要求各销售网点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、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;二是督促各销售网点及时将销售情况录入网络系统;三是经常组织人员到各销售网点督导检查,严禁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流通体系,严禁趁机推销滞销积压产品,杜绝任何可能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。目前,我县家电下乡没有出现产品质量、售后服务投诉问题,销售秩序良好。
二 当前家电下乡工作存在的问题
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工作经费不足。家电下乡涉及数十家销售网点的审批备案和日常监管,政策性强,时间跨度大,同时,因政策变化和销售网点新增,需要及时公告,我县仅安排8000元工作经费,连相关公告费用都不能保证,更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。二是由于点多面广,补贴程序繁杂,个别乡镇财政补贴录入滞后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购买的积极性,三是中标企业货源组织不力,部分产品没有及时到位,并有断档、缺货现象,不能满足农民消费者购买的需求;四是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的系统操作不熟练,甚至不会操作,个别网点密钥尚未激活,一些信息尚未登录,影响了补贴兑现的时效。
上述问题,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1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。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调动各乡镇以及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,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,抓出成效。
2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。进一步通过电视、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,建立乡、村级宣传专栏,各销售网点要直接面向农民广泛宣传,营造声势,掀起销售热潮。
3、认真解决录入滞后问题。及时录入家电下乡销售数据,保证补贴审核、兑付到位。加强对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,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。
4、强化监督检查,规范企业经营行为,维护正常市场秩序,创造良好环境。重点在于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,对违规销售、销售业绩差、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及群众投诉问题严重的销售网点,将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,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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